欢迎光临 福州慧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

网站主页
工厂ISO9001体系认证如何进行供方考核

发布者: 慧德    时间:2021-10-14 15:46:37

工厂ISO9001体系认证供方考核办法
2.4评级结果的考核
2.4.1评级结果对供应商的影响
情况分类 月度评分情况 考核方法
多家
供货
供方 第一次总分低于60分 责令整改,处罚5000元,供货基本比例下调10%
连续二次/年度不连续
三次总分低于60分 责令整改、处罚10000元、供货基本比例下调20%
连续三次/年度不连续
四次总分低于60分 责令限期整改、罚款20000元、停止供货、提出新供方计划、
恢复供货后头三个月的评
级有一次总分低于60分 淘汰该供方
独家
供货
供方 总分低于60分 责令整改,处罚10000元
连续二次/年度不连续
三次总分低于60分 责令整改、罚款20000元、提出新供方计划、视情况进行技术支持
连续三次/年度不连续
四次总分低于60分 责令整改、罚款30000元、视情况停货
恢复供货后头三个月的评
级有一次总分低于60分 淘汰该供方
说明:评级分为四级,A---100分≥评级评分≥85分;B--- 85分>评级评分≥70分;C---70分>评级评分≥60分;D---60分>评级评分≥0分(见QG/MK11.08《供方评级与供货比例管理》)。

2.4.2评级考核的处理
对评级低于60分的供方,由品质统括部分析评级为D级的原因,并对供方发出“供方整改通知单”,同时按照以上考核方法进行处罚。
涉及调整供货基本比例时,品质统括部编制“供货基本比例调整报告”,经制造工厂制造部门对比例调整造成的影响会签意见后,报事业部负责质量的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当因评级结果的影响确需停止供货或淘汰供方时,品质统括部填写“供方供货资格(状态)变更审批表”后按照流程处理。
2.5生产制造过程质量问题的处理和考核
供方质量问题造成的一般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工厂可以根据质量问题的影响对供方追加罚款,具体按照与供方签定的质量保证协议执行。
供方质量问题造成的质量事故按照QG/MK08.07《质量考核管理》要求处理,
2.6市场质量表现考核
市场质量表现分为两部分:市场质量事故、市场质量索赔。
a)市场质量事故按照QG/MK08.07《质量考核管理》要求处理。
b)市场质量索赔是将每月的市场维修费用按照“维修零部件+供方”划分市场质量损失,并对供方扣罚直接经济损失的过程。市场质量索赔计算模型如下:
月度市场质量索赔扣罚金额     Y=∑(材料费用*K1+人工费用*K2)
K1、K2——扣罚金额系数,K1=K2=2。
2.7质量事故考核
质量事故的判定按照QG/MK08.07《质量考核管理》执行。供方承担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和追加处罚。
追加处罚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c)1类质量事故处罚不低于1万元;
d)2类质量事故处罚不低于3万元;
e)3类质量事故处罚不低于5万元。
特殊情况下由品质统括部仲裁。
2.8交货期考核
工厂负责调查未满足交货期要求的原因,提出对供方的考核,扣罚金额按照相关协议执行。
2.9质量整改考核
2.9.1质量整改的提出
a)现场评审中发现的不合格要求供方整改时,现场评审组织部门以“供方审核不合格项目汇总表”的形式反馈给供方;
b)市场发生的质量问题需要供方整改时,品质统括部以“供方质量整改通知单”的形式反馈给供方;
c)工厂内部发生质量问题需要供方整改时,工厂的供方整改组织部门以“供方质量整改通知单”的形式反馈给供方。
d)整改要求发出部门建立整改要求汇总表,每月5日前将整改情况反馈品质统括部。
2.9.2质量整改考核
a)质量整改反馈按时性
质量整改必须提出整改期限要求,对未按时反馈的采用月度扣罚形式:未按时反馈,500元/单,按月扣罚;
b)质量整改有效性
质量整改有效性分为优(100分)、良(70分)、中(40分)、差(0分),质量整改直接影响供方年度评级的结果,具体见QG/MK11.08《供方评级与供货比例管理》。
2.10质量处罚时间要求
a)一类以下质量问题的处罚,包括批不合格、回用/代用、制造过程质量问题、成品检验不合格、型式试验不合格等应在一周天内财务部门完成处罚。
b)一类以上质量事故的处罚,要求工厂财务部门在10天内完成,工厂应在3日内将工厂发生的质量事故报品质统括部,品质统括部跟进工厂处理情况。
c)工厂负责供方处罚的部门每月3日前将处罚情况汇总信息报品质统括部备案。
2.11供方停止供货/淘汰/恢复供货/暂不停货、淘汰考核
2.11.1供方停止供货、淘汰、暂不停止供货或暂不不淘汰
品质统括部和工厂可以提出供方停货或淘汰申请,填写“供方供货资格(状态)变更审批表”后按照流程处理。
淘汰的供方(包括应淘汰实际未淘汰且未停止供货),淘汰三个月后可以重新参加新供方的选择。
以下情况可以出现供方停货、淘汰:
f)没有签定有效的质量保证协议书。
g)评审不合格,或整改不能按期完成。
h)评级不满足要求。
i)重大质量问题、重大质量事故。
j)服务性、支持性表现极差。
k)严重影响社会形象。
l)自然停货期超过1年的合格供方。
工厂ISO9001体系认证失效的。
以下情况可以出现暂不停货、暂不淘汰:
m)生产急需。
n)独家供货且新供方未开发前。
o)某种特殊情况。
2.11.2恢复供货

停止供货供方再全部解决质量问题或价格问题得到解决后,可以向品质统括部和工厂提出恢复供货,填写“供方供货资格(状态)变更审批表”后按照流程处理。


文章由:工厂ISO9001体系认证福州慧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整理提供,不代表本站观点


Copyright©福州慧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备案号:闽ICP备17015919号-1

技术支持:慧德信息中心 | 慧德企管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