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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内审员稽核实操

发布者: 慧德    时间:2021-10-15 13:56:03

ISO内审员进行内部稽核指引
本公司稽核方式分为下列数种:
1.1例行性稽核:每年两次,(原则为每年6月和12月各进行一次)由稽核小组依据年度稽核计划参阅相关品质标准或适当之品质文件执行稽核。
1.2不定期稽核:依总经理或管理代表指示,按照实际情况,特殊安排内部品质稽核。
1.3管理审查:每年实施两次,配合内部品质稽核工作完成之后依《管理评审程序》,对内稽状况执行审查.
稽核作业:
 1本公司各类稽核方式均适用于品质稽核作业流程所规定之程序。
 2稽核小组组成参阅稽核小组名册。并制定《内部品质稽核查核表》,作为内部品质稽核标准。
3管理者代表依据稽核年度计划于三天前以《品质稽核通知单》通知被稽核单位稽核时间及项目,受稽核单位对稽核时间若有异议时,提出理由管理代表修改之。

  现场稽核:由稽核小组依《品质稽核通知单》、《内部品质稽核查检表》将稽核结果记录于《品质异常单》,现场稽核时被稽核单位可派员随同解说.若有缺失则每一缺失由稽核人员开一张《品质异常单》,并要求改善期限。品质异常单》撰写、备整及审查:稽核小组于稽核完毕后应于三天内填妥《品质异常单》交管理代表备整。管理代表将内稽状况列成《内部品质稽核报告》,呈总经理查阅,以达到高阶管理人员对公司品质交流状况之了解。稽核列为缺点者由稽核小组发出《品质异常单》,并将《品质异常单》交被稽核单位做缺失改善。缺失改善及稽核:被稽核单位之缺失改善,应于收到稽核小组列管之《品质异常单》后,依其内容及《品质异常单》所规定期限内,提出改善计划,并由稽核小组做后续之矫正跟催,如改善后仍有缺失,则依上述缺点继续改善至完成为止。稽核报告归档:本公司所有品质稽核报告均放置于管理代表处归档,另本记录保存期限依《品质记录管理程序》规定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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